北京理工大学与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联合开展的2025年博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正式启动!此次合作是双方在教育学学科领域的首个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专项计划,具有标志性意义。该专项计划旨在充分发挥北京理工大学的学科优势和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的科研实力,依托教育学院共同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创新能力的高层次教育学人才,为我国教育现代化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本次专项计划为:全日制科研经费博士研究生专项,招生专业为教育学(学术型),2025年计划招生3人。联合培养的博士研究生将具有北京理工大学学籍,由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指导。相关招考工作安排如下: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3.经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职称的专家推荐。
4.定向就业的应届毕业(或在读)硕士生、拟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现正在履行合同约定的在职人员考生,需征得定向就业单位的同意。
5.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境外获硕士学位者需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6.获得学士学位后6年(含)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2025年9月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需具备下列条件:
①具备相应的外语能力且有相关证明。②已在所要报考学科或相近研究领域发表过学术论文,或具有已实现转化应用的国家授权发明专利(含国防),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
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思想政治理论及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备注:非学历硕士考生报考时如尚未获得硕士学位证书,按同等学力人员相关要求报名。
7.报考硕博连读类别的科研经费博士研究生专项考生需在本专业具有较强的专业研究及创新能力,并达到硕博连读申请条件:
①综合素质高,具有较强的创新、科研能力和博士培养潜质;②硕士在学期间,所学课程全部通过;③指导教师推荐;④申请人硕士学位论文选题延伸后能达到博士学位论文水平或有可能取得创新性成果。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招生计划
北京理工大学与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2025年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如下:
联合培养 科研机构 |
联合培养高校招生学院 |
招生专业 |
招生导师 |
招生计划 |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 |
教育学院 |
040100教育学(学术) |
李永智、邓友超、曹培杰、嵩天、李明磊 |
3 |
三、报名及选拔
(一)邮件报名
考生请于2025年6月12日前将《北京理工大学2025年博士专项计划研究生项目申请表》(附件1)填写完整后发送至教育学院招生老师邮箱,邮件名称为“项目名称”合作单位名称+姓名。
填报前请务必联系北京理工大学教育学院确定报考学科及导师。
(二)提交材料及资格审查
考生须在2025年6月12日前将相关材料(见附件2要求提交材料)(以邮戳日期为准)寄或送至教育学院博士招生办公室(具体查看联系方式中公布的地址)。
北京理工大学教育学院按要求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并将通过审查并准考的名单进行公示,请考生关注相关通知。
(三)网上报名
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并缴纳报名费200元,网报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
四、选拔方式及要求
2025年博士研究生专项计划招生综合考核实行“申请-考核制”。具体安排请咨询北京理工大学教育学院。
五、录取
招生学院根据考生考核成绩、综合表现、政审情况确定录取名单,并报研究生院审批后进行公示。
录取类别分两类: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
1.非定向就业:人事档案等关系须转入北京理工大学,毕业后自主择业。
2.定向就业: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录取前由用人单位与北京理工大学签订相应定向就业协议书,人事档案、户口等关系不转入我校,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录取为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原则上不提供住宿(强军计划专项、对口支援西部高校专项除外)。
学校于2025年7月发录取通知书,9月入学报到(具体报到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为准)。
以下情况不予录取:
1.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者(政治思想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既包括考生所在单位提供的有关情况,也包括直接对考生的考核情况,具体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和诚实守信情况等方面);
2.总成绩不合格者(百分制的总成绩低于60分);
3.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成绩不及格者。
六、体检
由北京理工大学统一组织体检工作,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北京理工大学有关规定执行。
七、培养与学位授予
科研经费博士研究生专项计划招收的博士研究生国家财政不下拨经费,培养过程中博士生的科研活动支出、培养费(学生助学金、学业奖学金)等全部由导师所承担的科研项目支出,博士生的学费交纳、培养环节、奖助学金、学位论文、学位授予、毕业证与学位证等与普通博士完全相同。
八、学制
专项类别博士研究生以普通招考方式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学制4年,最长不超过6年;以硕博连读方式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学制6年(含硕士阶段),最长不超过8年。
九、学费及奖助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按照教育部相关精神,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所有纳入国家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其中,博士的基本学费标准为每年10000元/人。
学校建立了完善的研究生奖、助学金制度,奖、助学金具体评选条件和要求详见《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实施方案》。
十、其它说明
1.考生诚信状况将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作弊考生的有关情况将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并记入考生的诚信档案和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对在当年博士生招生考试中作弊的考生,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相关条例处理。
3.在录取过程中,考生与所在单位或定向就业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由考生自行解决。
4.为进一步加强博士研究生教育过程管理,实现高层次人才培养内涵提质,北京理工大学重新修定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培养环节要求(详见:https://grd.bit.edu.cn/pygz/jwyx/tzgg_jwyx/45080b5139234412b005fafa7e600690.htm),请各位考生认真阅读。
5.本简章中如有内容与教育部最新政策相冲突,将按照教育部最新政策执行。
十一、招生单位联系方式:
招生单位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办公地点 |
邮箱 |
教育学院 |
张老师 |
010-68912692/ 010-81381319 |
良乡校区文萃楼J901 |
附件:
1.《附件1:北京理工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专项计划项目申请表》
2.《附件2:北京理工大学2025年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材料清单》
3.《附件3:报考攻读北京理工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
北京理工大学教育学院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
2025年6月6日